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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看過一篇文章,大意是有人問一位女士, 
為什麼會選擇她的先生託付終生。   
如此好事的問法,大概是不少人都覺得, 
她和她的先生在一些大家看得到的部分並不是那麼合適。
結果她給的理由非常簡潔,那就是:「他會逗我笑!」    

這篇文章的本意,大概是想說, 
夫妻合不合,很可能只是一個小小的理由, 
但是對當事人來說,可是一個天大地大的原因。 
這篇文章讓我印象深刻,最主要的原因是, 
她的理由居然和我差不多。  

我和我的另一半,就外在條件和家世背景, 
都不算是別人心中理想的一對, 
『婚姻前途』也不被看好。  

而我從認識他到決定嫁給他, 
內心深處一個支持的理由,就是『他會逗我開心!』       

這個理由對很多人來說, 
很可能是一個可笑而渺小的理由, 
但是它真得對我很重要,結婚十多年後, 
更讓我相信自己當年會這樣堅持,實在太有遠見了。  

我的另一半如何逗我開心,說起來,實在不足道, 
也許對別人來說,也沒有什麼好樂。 
例如,下班回家時,門一開,他會對著我伸高右手, 
精神抖擻地喊一聲:「嗨!」。 
讓我覺得,他很開心看到我,我當然也覺得很樂。 
這個戲碼,每天都在上演,但是他樂此不疲, 
我也天天開心。  

他取悅我的偉大事蹟中,一直令我難忘的, 
就是當年補度蜜月時,我們參加歐洲十國的旅行團。 
行前,他就說要我送一份禮物, 
那就是每到一個國家,我可以選一件禮物, 
因為他要送我的,叫做『十國大禮』。 
來選了那些禮物,我自己都忘了,    
但是一直忘不了他鄭重宣布送我『十國大禮』時的神情, 
很認真,但是有點搞笑。  

他另一段取悅我的大功,就是在我懷孕時, 
為了幫我度過害喜的痛苦, 
他決定每天做一件事讓我開心, 
有一次是講個笑話、有一次是唱首歌、 
還有一次是跳了一段民族舞蹈。  

其實他的恆心不夠,並沒有做太多事, 
但是已經夠我到現在想起來,都還要忍俊不住想笑。 
或許是胎教成功,也或許是耳濡目染, 
我們的兒子如今也以搞笑為樂, 
每天都很努力地找笑話給我看、 
講笑話給我聽,而且還會唱歌自娛娛人。  

今年上國中的他,現在逗我開心的本事, 
和他爸爸已是旗鼓相當,兩人一搭一唱, 
我樂不開支。  

先生說,家裡有兩個人都努力逗我開心, 
我應該是最幸福的人了。 
他說得一點也沒錯!  

上天其實沒有對誰小氣過, 
只是我們通常太大方, 
生活裡一定有足夠的滋味, 
我們卻常忘記了咀嚼。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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